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可售型人才房的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可售型人才房的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可售型人才房政策?
1、高层次专业人才(持有深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属于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深圳市户籍条件的限制);
3、申请人在深社保满3年;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5、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或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6、单身居民提出认购申请时,应当年满35周岁。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可售型人才房是保障房吗?
1. 可售型人才房不是保障房。
2. 可售型人才房是指由***或相关机构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而建设的住房项目,其销售方式和市场房屋相似,购房者需要按照市场价格购买。
3. 保障房是指由***或相关机构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住房项目,其销售方式和价格受到***的调控,购房者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
所以,可售型人才房与保障房在销售方式和价格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可售型人才房不属于保障房范畴。
北京可售型人才房申请条件?
2.本市、本区或园区需要的人才;
3.在本区认定的单位就业或签约达到一定年限,各区认定的行业或单位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具体申请条件,由各区人民***或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确定。
深圳人才房出售政策?
2020深圳市人才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杰出人才),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部门认定的杰出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领军人才),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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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为经市人力***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
(2)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3)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在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是指人才的人才安居政策申请单位与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会保险缴纳单位、纳税申报单位一致。社会保险或者纳税申报中断的,视为该人才已离开用人单位。)
深圳可售型人才房多少分?
100%
深圳可售型人才住房概念,最早源于2018年深圳发布的《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政策在当年就明确了深圳住房产品的四分法,即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规定,人才住房可租可售,价格应是同类市场化商业项目价格的6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可售型人才房的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可售型人才房的新政策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