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二手房结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二手房结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手房买完交房都需要结清的和给新房主的收据有哪些?
二手房交房需要结清和给新房主的有:
2.房产证
3.契税收据
4.购房发票
5.印花税票
8.房产证和购房***。
此外,还应注意不满五年新房(商品房),交营业税。
过户前: 房东(房产证、契税单、结婚证、户口本、***、银联卡(根据你的贷款银行)
下家(社保或个税单、结婚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合同、首付凭证(打卡的时候有个小单子)!
基本你通过中介,之前的话中介都会给你一份你需要准备的清单!而且过户、***基本中介都是代为操作的
二手房提前还清银行欠款后几天可以拿回房产证?
如果房产证押在银行里,只要还清***了就可以要求银行把房产证当场还给你。因为你还要凭房产证和还清***证明去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等房管局把房产证上的抵押事项注销掉以后,你才能真正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现在***买房一般不会扣留房产证,***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
《民法典》规定按揭房无需向银行结清***而可以直接转贷给买家,你怎么看?
提问的你对这个政策解读的不对。对于真正的买卖关系来说,这个政策就是***,因为牵涉到买家本来可以贷更多,也牵涉到银行需要评估买家***资质的问题。这一政策真正的好处是,在押的房子以前加名字是不可以的,必须先解押,然后现在可以了,***主体不变。
应该可以呀!抵押***应该注重的是抵押物的价值和属性,只要抵押物的价值和没变,属性没变,谁抵押都一样,并且这样有个好处就是转卖时少了好多中间环节,现在***倡导的不就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持有成本吗?
现在买房应该说99%以上的人都会按揭吧,反正我现在名下的两套房子还在按揭期间呢。
按揭说白了,就是买房子的时候,买家钱不够,从银行借点钱,银行怕你还不了,就让你用购买的房子抵押给银行用于担保。
根据原来的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从上面就可以看出,抵押的房产出售,将导致合同无效,因为抵押后抵押人的权利受到限制,不能进行出售。
但2021.1.1以后,抵押的房子可以出售了。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条友的提问特别好,可能大多数人看过民法典后都有这种感觉,想着可以增加房产的流动性了,房子涨价后可以带着***出售了。
但这个事是这样的,民法典实施后,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的合同也随之更新了,已明确了抵押的房产不可转让。
如果借款人私下转让了该抵押房产,对借款人来说属于合同违约;对买受人来说,属于承认该笔抵押借款,这个房子就一直是带着抵押的,且如果买卖了,应先进行还款,洁净资产对借款人和买受人都有利。
实操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银行会将不允许转让的“约定”在登记机关办理房产抵押时进行登记,即未取得书面许可不允许转让的“约定”登记在登记机关,这样不管借款人是因何想转让房产,也不能随意转让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二手房结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二手房结清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