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租房申请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公租房申请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租房初审通过了接下来是什么?
以下是公租房初审通过了接下来的步骤:
1、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公示:
通过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过部门核查异议成立,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租房申请到了就是自己的了?
不会,公租房是租来的不是买来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审核通过意味着房子到了嘛?
租住公租房是有严格程序的,除了本人申请又符合申请条件,经社区审核初审,交房管局审核批准后,张榜公示。但是公租房审核通过不是房子就到手了。因为房源少、要公租房的人多,为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张榜公示的人员通过摇号来取得,没有摇到号的只有等到下一批摇号了。
是的。公租房只要市级审核通过,说明你已符合公租房租货条件,只能有合适的公租房就可以租赁入住。公租房目前与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符合条件的人多多于公租房房源,审核过后还需要等房源,好多地方多***用摇号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人来分配公租房。
公租房资格下来之后流程?
公租房申请资格通过后 下一步您需要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然后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公租房申请了就一定得要吗?
可以不要,但是以后需要需要重新申请。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租房申请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租房申请后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