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拍房51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法拍房51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在淘宝司法拍卖拍了一套房产,过户时的税费谁来承担?
看了几个大佬各种专业的回答,说实话太过于理论,太官方化,本人不是什么专业编辑更不是写手,偶尔在地产频道和篮球频道冒泡.从事地产营销八年,从二手到代理行到开发区,楼主的问题其实很简单!
淘宝上的房源确实便宜,便宜背后不单单是各位大佬所回答的税费问题,购买这种房源说白了要不你是当地居民而且有点关系,要不你就对这个房子知根知底,法院的这帮人在淘宝上写的房源说明很不负责任,只是说面积位置,即使碰到懂行的人打电话问,也是糊里糊涂,比如你拍下后拿着执行书去过咱户,然后发现房子有人租或者原房主的亲戚或者债权人住着,你就得拿出大量时间精力去捣鼓这事,如果租户说这个房子我租了五年,***强制执行也没用!什么唯一住房还的宽容几个月,人家跟你耗你又得惹上一顿事,,还有就是你住后会有好多要帐上门,闹腾死你,你说谁傻呀把房子低价让***拍卖,民间借贷都比被拍卖合适,曾经看过一个房子拍了三月,同一个房源,天津华明的,每次都是低价成交,但是过不几天又被放出来,据了解拍卖的人不了解房源不好执行,或者是债权公司找的托抬价,得了不说了,说白了兄弟有关系的话找人退了,没关系的话好快出手,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有正规拍卖低价房都被跟***有合作的的第三方接手了怎么会轮到你,别问我是谁我是雷锋的兄弟
本案例中,可能是买受人自己事先没有搞清楚状况。像税费承担主体这么重要的问题,任何一家平台和拍卖公司肯定会在拍卖公告和文件中写的清清楚楚的!就算平台和拍卖机构遗漏,最后审核的法官也会补写上去的!现在网络拍卖文件都有模板,税费承担肯定是要写的。
对于一些复杂情况,例如公司户头转个人户头,公告中一定会载明——竞买人必须自己去标的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了解清楚的。这个做法又与各地税务主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有关系。平台和拍卖机构以及***是不可能为某一个标的究竟具体要交的多少税费,在没有拍卖前告知竞买人的房子只能说个大概——这与税务部门自己都有可能朝令夕改的做法有关系,你今天去窗口问这个工作人员,她给你一个答案,说不定拍下来去交税,碰到另外一个工作人员,给出的答案又是另外一种情形,所以;平台和机构以及***事先也不能准确确定税费数额。
首先,淘宝是一个平台,它的责任是把房源信息发布出去!***的责任是公示,房源的真实性!以上两家机构不负责,其它事宜!所有跟房源有关的一切,购房者是认可的,包括税务,债务,租借,占用,欠费。。。。。。单说税费这一块,各地不太一样,有双向,也有单向,以当地税费为准,全国不是统一的!
从法律上来讲,法拍房的税费应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法释〔2016〕18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而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契税由受买人承担,增值税和个税由售卖人承担。因此,从法律上***拍房的税费应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并没有完全按照国家的法律执行,而是各拍卖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有的***明确规定税费各付,如重庆、宁波的一些***;有的***明确规定由受买人承担,如山东、浙江的部分***;还有的***虽然在竞拍说明中指出税费由受买人承担,但是在实际缴税时***会出具一份协调函,可以免去须受买人缴纳的增值税和个税,如北京;还有的***直接踢皮球,让你自己问税务。总的来说,大城市的***执行法释〔2016〕18号文件精神较好,小县城的***懒政怠政相对多一些。
所以,在参与竞拍前一定要电话联系***,明确了税费承担情况再竞拍,哪怕竞拍说明中有关于税费承担的说明也要再电话确认,因为目前好多***是委托第三方处理网络竞拍事宜的,竞拍说明里前后矛盾、言行不一的情况很多。所以一定要电话联系确认,最好录音,竞拍成功后一定要将标的物说明和竞拍页面全部截屏,留作证据,以便跟***交涉时不时之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拍房51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拍房51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