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拍房评估费国家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拍房评估费国家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拍房评估费用谁出?
法院评估的费用一般由当事人承担,人民法院会依据谁主张谁,谁负担的原则确定费用由当事人支付谁有关单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人民***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应当准许。
房子将被拍卖了,***要求申请人垫付评估费,申请人拿不出钱***会怎么办?
申请人不垫付评估费用的话,是无法进入拍卖程序的,一般情况下***会向申请人释明,要求垫付,申请人仍然不能垫付。***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一旦做出,人民***就停止任何执行行为。申请人只能在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的情况下,申请***继续执行,现实中是非常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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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推迟拍卖,因为拍卖方是第三方机构,所产生的费用是支付给第三方机构的,第三方作为公司法人不可能不收钱做生意,***也不能出这笔钱,实际上***也没有义务出钱,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是要有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当然这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承担。题主这个情况,如果确认房子卖出没有问题而且足够支付所欠款项和所有费用,那可以垫付,等房子买了会把拍卖产生的款额退回给申请执行人。如果房子拍卖成功不大,且你自己也没有收这所房子的打算,你就申请标的物不拍卖,等以后再发现被执行人财务再进行执行。就是这么个流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拍房评估费国家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拍房评估费国家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