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拍房没过户拆迁算谁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拍房没过户***算谁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拍房没过户怎么办?
法拍房无法过户的话,可以通过***来解决。具体操作流程与一般诉讼流程一致。首先,买房人需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房屋现产权人,以拍卖相关材料为证据,在***状中明确诉讼请求为要求对方配合过户。
1、如果不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那么得看向哪个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了解清楚之后,拿着竞拍成功的相应手续及付款凭证,可以自行先去尝试登记备案,魏国情况下可以要求***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2、如果房屋能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则直接要求***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给房管局即可
在合同里备注清楚房子不能过户一般只是暂时情况,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可以备注这一条,同样是受到法律保护,以后过户如果有问题,可以用合同作为凭证。公证。如果要交易不能过户的房子,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自己家的房子被司法拍卖了,已经结束了,成交了,但是还没有过户,还算是我的吗?
只要没有过户,房子所有权就是你的,但因为被***查封、拍卖了,你没有处分权。但是如果过户前房子因意外原因不存在了(比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房子的损失仍然要由你承担。
是你的名字也没用!对方直接拿***的拍买协议书和***出具的文件!直接去房管部门过户。根本都不会通过户主。你有房产本也没有法律效力了。等于你的房产证已经自动作废了。
房子拍卖之前,你的房子已经被***查封,这个阶段,房子和产权都还属于你的,只是被限制了交易。
***查封后,并经过了拍卖,拍卖成交后***会出具一份成交确认书,此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你没有腾房,则构成非法占用。这个阶段就算产权还没有转移,那也只是时间问题,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流拍房以房抵债的过户费谁出?
法拍房流拍有以房抵债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谁出靠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强制规定。
下面详细解释一下:
拍卖法有明确规定,司法拍卖中本身形成的费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相应主题承担。
实际操作中为了保护执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快更好的处置,***大多会在公告中表明“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的条件,受买人参与拍卖等于默认这条约定。
在***拍卖流拍后,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执行人一般是债权人可以通过以房抵债或变卖程序继续申请执行,该问题中选择了以房抵债,此时拍卖程序已经结束,拍卖公告只能作为一种要约邀请,并不能当作强制约束的依据。
因此,拍卖流拍后,如果执行申请人接受抵偿,并不依照拍卖公告中声明的税务承担方式承担税务也是合法的。
在相关此类案例中,除非双方达成协议之外,通常参照二手房交易的方式分摊各自费用。
二手房交易中,在不违反民法原则的前提下,双方达成的共识是有效的,比较常见的是通常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也就是本题中的债权方。
法律规定,在以房抵债过程中,关于税费实际负担者,应由当事人进行协商,当事人无法协商,且债权人未表示同意负担全部税费的情况下,***不能将此义务强加给债权人。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没有强制的规定,主要在双方约定,大多数的执行是债权方承担这部分费用,不过也有案例分摊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拍房没过户***算谁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拍房没过户***算谁的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