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会怎么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法拍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怎么处理?
  2. 没拿房产证的法拍房?
  3. 司法拍卖还未办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
  4. 法拍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能买吗?

法拍房未办理房产证怎么处理?

法院拍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申请办理你的房产证: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

没拿房产证的法拍房?

没有取得产权证书的法拍房按下列程序进行过户:办理信息注册、网络预约确认等业务流程;办理评估程序;进行公证;申请人户口本或***复印件;代理人代为办理业务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其它代理人须提供具有代理资格的证书;提交纳税申报表。

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会怎么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可以进行拍卖。

2、***在拍卖前,应当告知竞拍人该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事实,及法律风险。如果竞拍人愿意承受的,可以参加竞拍。竞拍成功后,***以房屋的现状交付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房产证的办理事宜,不能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竞拍人是可以竞拍没有房产证房子的,如果房屋是不具备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会怎么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2、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司法拍卖还未办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

谢邀。竞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的法律风险非常大,建议不要购买。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完。

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会怎么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拍房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能买吗?

1、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也可以进行拍卖。

2、***在拍卖前,应当告知竞拍人该房屋没有房产证的事实,及法律风险。如果竞拍人愿意承受的,可以参加竞拍。竞拍成功后,***以房屋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房产证的办理事宜,不能办理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竞拍人是可以竞拍没有房产证房子的,如果房屋是不具备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2、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如果法拍房没办理产权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cqhuiquan.com/post/54580.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