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山市公租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山市公租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山有公租房吗?
有公租房的,
1、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含其父母或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证明。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收入证明材料分别为:在职人员出具由工作单位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出具领取离、退休金银行存折;下岗、待业人员出具下岗待业证、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农民或灵活就业人员出具由所在居(村)委会及街道办事处(镇***)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出具上一年度工商登记资料和税务缴交凭证;股份分红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其它收入证明材料。
中山公租房申请条件?
中山市户籍人员申请***所有的公租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385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0平方米;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未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7、符合以上第1至5项、第7项条件的申请人,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虽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曾转让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的,经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住房保障。
中山保障房申请要求是什么?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四)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
(五)符合市、县人民***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保障房申请条件是:具有本市户籍;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财产总额不超过财产限额;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等。
法律依据: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人民***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中山户口怎么申请保障房?
1. 到当地住房保障部门领取《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表》;
2. 填写完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
3. 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摇号或者抽签,确定保障房的分配结果。
希望能够帮助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山市公租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山市公租房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