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拍房以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拍房以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拍房行业就业前景?
大城市前景可以。法拍房大城市比较普遍,小县城还没有多少买法拍房的,因为小地方百姓还不理解法拍房是怎么回事,怕买过来原房主找麻烦。法拍房其实是***收回的房子与原房主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原房主找麻烦公安部门就可以把他们抓起来。
法拍房目前来看会越来越规范,如果想从事这个行业,那就需要从专业的角度解决竞拍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最终能使房子顺利交到买受人的手上,应该说前景还是有的。
法拍房行业就和普通的房地产销售一样。 只要有限购政策,法拍房肯定有前景,行业做的好不好要看自己,毕竟做销售。当然也靠些运气,有时候一个月开一两单,有时候几个月开一单都是很正常的。真的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
就业前景不错,法拍房业务始终没有脱离房产这个行业,也是一个新的赛道,未来空间也会相当巨大,同样一套二手房,普通中介交易二手房的利润在2%-3%的佣金点,而等价的法拍房成功竞拍销售,利润可以达到30%-50%的利润点,相当于二手房中介销售10套甚至更多套的二手房!
所以法拍房行业一定是可以赚到一桶金的,谁把握住了这波红利,谁就能在市场中成功逆袭
司法拍卖已结束是什么意思?
表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司法拍卖己成功卖出标的物,实现标的物变现。或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价,导致司法拍卖流标,司院己停止此轮拍卖。总之,这就是指曾公告的司法拍卖活动己走完流程了,己不再进行司法拍卖的意思。
司法拍卖房屋已结束,并不意味着房屋肯定已经出卖,事实上,流拍也是很正常的。法律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1、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2、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3、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拍房以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拍房以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